2022年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以下是邦邦整理的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录取规则,摘自浙江经贸技术学院2022年在职业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我校在省外查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10%;省内第一轮投入一般是1:1。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在高考未全面改革的省份,我校按理工科、文史类分类录取。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照高考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符合该专业选考科目的要求。
第十三条我校在投档上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入档考生。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达不到要求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达不到要求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一个考生的专业志愿不能全部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
第十四条最低录取分数线相同的考生待遇。优先考虑综合素质评价和相关单科成绩的录取。各省不分文理的单科顺序:语文、数学、外语、选考单科成绩;分文理的省份按单科顺序排列:文科是语文、外语、数学;理科是数学、语文、外语;浙江省自主考试招生单科顺序:专业理论、语文、数学。
第十五条我校承认国家和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减分方案。加减分后形成的特色分作为录取和专业成绩安排的依据。
第十六条我校不限制考生报考外语。但考生入学后,除日语专业外,其他专业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我校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由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我校对往届学生和往届学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试不合格者,我校将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录取资格。凡发现舞弊者,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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