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津城建大学录取规则

  • 发布时间:2022-02-25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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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天津城建大学录取规则

以下是邦邦整理的天津城建大学2022年录取规则,摘自天津城建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工作要全面实施“阳光工程”高校招生,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人才。

第十二条录取时,学校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并根据学生情况和预留计划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考生志愿报考高校,执行所在省(区、市)的有关方案。专业志愿录取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不存在年级差异。

第十四条同一科目、对应批次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优先录取分数较高的考生志愿。

第十五条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

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湖北、福建、重庆、湖南、辽宁、河北、江苏、广东等14个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应选择与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学校专业选择要求相匹配的科目,录取时按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相关办法执行。分数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相同分数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招生计划1:1”的原则由专业志愿排队录取,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六条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要求具备写意绘画基础。考生入学后需进行一次艺术测试,艺术成绩不合格者必须选择转入其他专业(班)学习(在高考改革要求转入与建筑学选修科目相同专业(班)的省份),考生高考成绩必须高于拟转入考生就读专业(班)的最低分数线。

第十七条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工程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风景园林(中外合作办学)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服从志愿的除外)。

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和风景园林(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一般要有写意绘画的基础。

报考工程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风景园林(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第十八条非英语专业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应认真填写。

第十九条录取加分方案按照教育部有关方案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详见《天津城建大学202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一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详见《天津城建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足球项目)招生简章》。

第二十二条内地新疆班录取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学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专业志愿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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