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改革:克服唯分是举,导向综合素质提升

  • 发布时间:2022-04-13 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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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改革”顶层设计出台,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驶入深水区

  中考改革:克服唯分是举,导向综合素质提升

  文 | 张磊

  原文刊于《今日教育》2016年12期

  2016 年 9 月,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中考改革进行了系统设计,明确了中考改革的方向和要求。

  这次中考改革的目标是:到 2020 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维护教育公平。重在改变目前高中招生将部分学科成绩简单相加作为录取依据的做法,克服唯分数论。其中,有几大重点任务和变化值得关注。

  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现一考多用

  《指导意见》提出,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 “两考合一”,合并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现“一考多用”,减轻学生多次备考负担。国家课程方案所设定的所有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确保义务教育的基本质量。但并不要求将所有科目纳入招生录取计分科目,以免增加学生负担。

  这次改革提出,语文、数学、外语为基础学科,统一作为录取计分科目。将体育也纳入录取计分科目,科学确定考试分值或等第要求,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同时,根据文理兼顾、负担适度的原则,由试点地区确定其他“录取计分科目”,防止群体性偏科。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门科目合格的前提下,可以给学生一定的自主选择录取计分科目的机会。但是,不能只选文科类科目,也不能只选理科类科目,要文理兼顾。

  在考试内容上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成绩呈现方式上,可以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等级”呈现,克服分分计较。

  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改革明确要求试点地区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或参考。评价内容上,要求细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评价重点上,强调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查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评价程序上,强调要做好写实记录,将用于招生使用的事实材料进行公示、审核、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在结果使用上,由高中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制定具体的使用办法,使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真正发挥作用,破解唯分数是举。

  在严格程序、评用分开的同时,还特别强调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综合素质评价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保障客观真实。

  改革招生录取办法

  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取消体育、艺术等竞赛类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在招生录取时作为参考。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方案,给予有条件的高中阶段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鼓励发展学生兴趣特长。严禁违规跨区域和擅自提前招生,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

  为积极稳妥有序推进中考改革,《指导意见》明确了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安排。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的统一要求;制订中考改革实施意见,2017 年 8 月底前报教育部备案。选择有条件的地市扩大综合改革试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一般由地市组织实施,要求地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制定具体的中考改革实施方案并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综合改革试点从 2017 年之后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现在的初中在校生、非试点地市仍执行原来的考试招生办法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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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点

  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张志勇: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和管理机制,与高考改革相衔接、相协调,改变了传统考试“唯分数”录取模式,给不同学生提供了多样化的成长成才路径、发展希望和公平机会,是充满公平理念和创新思想的改革举措。

  清华大学附中校长王殿军:过去我们比较重视传统意义上的中考科目,所以中考科目方面的师资力量比较雄厚,相对而言,其他科目的师资力量就比较薄弱。这次改革,意味着更加重视全面基础和素养。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解决各学科师资配备均衡的问题。综合素质评价是中考改革成败的关键。综合素质评价的推出,让我们更加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扭转以考试成绩和分数单一评价学生的局面,克服了仅仅用终结性的中考成绩来选拔学生的弊端。只要能做到客观真实的过程记录,公开透明的公示体系,能确保评价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公平公正性,那么综合素质评价就一定能够发挥很好的作用。

  重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制定时间表和线路图

  2016 年 5 月 17 日,重庆市教委印发《重庆市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确立了重庆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时间表和线路图。

  重庆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时间轴

  2015 年,启动重庆市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重点完善并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和就近入学制度;逐步建立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的高中阶段教育考试招生制度。

  2018 年,建立依据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从当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出台《重庆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方案》。完善出台《重庆市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方案》《重庆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2021 年,基本建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教育考试招生基本模式,健全考试与招生相对分离、学生多次选择、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人才成长“立交桥”。

  2018 年入学学生高考科目“3+3”,文理不分科

  从 2018 年入学的高中新生开始,高考总成绩由全国统考的语文、数学、外语 3 个科目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3 个科目成绩组成,考试不分文理科。全国统考 3 个科目由国家统一命题,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在每年 6 月份,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取成绩计入高考总分。学业水平考试 3 个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普通高校专业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 6 科中自主选择确定,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并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在每年 3 月底至 4 月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规定的所有科目,考试结果采取合格或等级方式呈现。

  综合素质评价成毕业升学重要参考,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实施春季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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