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职责及电话

  • 发布时间:2022-03-17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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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汽车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职责及电话

教务处是全院主管教学的行政部门。在院长和主管教学的副院长领导下,担负着在全院范围内进行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协调组织教学的重要任务。其具体职责如下:

一是严格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方案法规,研究制定学院教学工作发展规划,制定学院年度教学工作专项规划;

二、贯彻学院对教学工作的要求,制定相关教学管理文件和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和监督检查;

3.对学院专业培养计划的制定或修订提出原则性意见,组织制定或修订专业培养计划和课程标准,并监督实施;

四是拟定学院专业建设规划,具体组织实施新专业申报和专业结构布局调整;

5.负责全院各科室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题库建设的指导、协调、服务和管理;

6.负责全院日常教学组织和运行管理,根据人员培养计划分配教学任务,组织协调课程安排和教学调度;

七、负责实践教学管理,组织协调全院实践教学运行,负责实践教学资源的合理配置,组织审核实践基地建设计划、实验教学设备和耗材购置计划;

八、负责学生学业考试的组织、实施和管理,负责全院学生成绩的管理;

九、负责全日制学籍管理,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对学生实行电子注册,按照学籍管理的规定为学生办理转学、转专业等学籍变更手续,颁发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大专证书。

十、负责教学质量管理,制定或修订教学质量管理监控和评价制度,负责教学督导和信息反馈,对全院的教学和教学管理进行检查、监督、评价和指导;

十一、组织实施各类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并做好建设和研究指导工作;

十二、组织各类教学竞赛和评比,负责各级学生实践技能竞赛和教师技能竞赛的组织和管理;

十三、协助学院人事管理部门做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培训计划,组织实施教师校本培训和教学业务考核;组织教师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审核和上报;

14.负责全院教师业务档案的规范化管理、指导和检查;

15.负责教材的征订和发放,学生教材费用的结算,自编教材(含教辅材料)的立项申报、审批和出版,试卷和教辅材料的印刷;

十六、组织教学工作会议,安排教学工作,讨论教学工作的有关问题。召开各类教学座谈会,学习和收集教学建设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十七、负责“专升本”工作;

十八、负责制定学年、学期教学过程计划,编制校历;

十九。负责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完成上级部门各种统计报表和数据的上报及相关文件资料的收集、保管、整理和归档;

二十、帮助考试机构做好社会服务相关考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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