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艺术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

  • 发布时间:2022-03-17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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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艺术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

成都艺术职业学院始于1999年成立的四川开元艺术学院。2000年起,与四川美术学院、四川师范大学合作,成立四川美术学院成都分院、四川师范大学设计艺术学院,以设计艺术专业为主体,培养全日制普通、专门应用型技术人才。2002年4月,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都艺术职业学院成为职业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17年来,学院共培养各类专业毕业生近3万人。学院立足成都,服务四川,辐射西南,面向区域文化创意产业和城镇化发展,坚持以德育人的根本任务,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艺术素养的技术高端技能型人才,满足现代设计创意产业、城镇化和现代高端服务业的需求。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生考试委员会〔2017〕77号)规定,2018年,我院将面向四川省开展单独招生。为确保单独招生考试顺利完成,我院制定了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计划。

本章程适用于2018年成都艺术职业学院在四川单独招生。

一、组织保障

(一)我院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省招生委员会和省教育厅的指导和监督。

(2)我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自主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自主招生考试和录取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单独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组:

1.招生录取组:负责汇总学校的招生专业和计划,提出建议,起草考试办法,汇总相关单项招生材料,形成《成都艺术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方案》等文件。并提交学院审批,上报学院相关单独招生文件。负责单独招生宣传、报名、信息审批、报名资格审查、新生录取、入学手续办理等工作事宜。

2.“单招”考试组:根据2018年四川“单招”考试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联考相关工作,包括组织文化基础综合笔试、职业技能测试、综合素质测试等负责职业技能考试和综合素质考试的命题和试卷制作;负责试题、试卷的管理和保密,安排考场,组织考试、阅卷和评分;文化基础综合笔试汇总,职业技能测试,素质测试成绩审核和登录。

3.纪检监察组:负责制定相关保密制度和工作纪律要求,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纪检监察,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招生的公开、公正、公平。

4.安保组:负责入学考试和录取全过程的秩序和安保。

5.宣传及网络信息保障组:负责学校整体形象宣传,单招网络及落地宣传的网络维护及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学院网络确认站,录取查询等。

6.后勤保障组:负责校园环境美化,考生用餐保障,住宿联系。

二、招生原则

个别学校招生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规范程序、自我约束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实施“阳光工程”。

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单独招生,有直系亲属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当年单独招生考试的招生工作。

三。招生专业和计划

1.单招特产与计划

2018年,个人总数a

环境艺术设计

650111

普通文理、艺体、中职(不分专业类别)兼收

 

2892

其中:

普通类考生1400

中职类考生1492

12000

2

建筑室内设计

540104

8000

3

家具设计与制造

580105

8000

4

展示艺术设计

650110

11000

5

园林工程技术

540106

8000

6

室内艺术设计

650109

12000

7

城乡规划

650111

8000

8

民族民居装饰

650304

12000

9

视觉传达学院

广告设计与制作

650103

11000

10

服装与服饰设计

650108

11000

11

服装设计与工艺

580410

8000

12

工艺美术品设计

650119

11000

13

产品艺术设计

650105

11000

14

空中乘务

600405

8000

15

广告营销与策划

630703

8000

16

 艺术设计*

650101

11000

17

数字媒体学院

 艺术设计*

650101

11000

18

 软件技术*

610205

8000

19

影视动画

660209

11000

20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610210

8000

21

动漫制作技术

610207

8000

22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650104

9800

23

动漫设计

650120

11000

24

竹艺学院

工艺美术品设计*

650119

11000

25

绘画系

美术

650125

12000

26

建筑工程学院

工程造价

540502

8000

27

建筑设计

540101

8000

28

建筑工程技术

540301

8000

29

管理与新闻系

连锁经营管理

630604

8000

30

酒店管理

640105

8000

31

新闻采编与制作

660201

8000

32

财务管理

630301

8000

33

市场营销

630701

8000

34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600606

8000

35

体育系

社会体育

670403

9800

36

休闲体育

670404

9800

37

音乐系

音乐表演*

650219

11000

38

音乐表演*

650219

11000

39

音乐表演*

650219

11000

40

音乐教育

670112K

11000

41

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

650403

8000

42

舞蹈学院

舞蹈表演

650207

11000

43

体育艺术表演

670407

11000

44

表演系

影视编导

660206

11000

45

播音与主持

660202

11000


2.说明  

(1)最终招生专业与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为准;  

(2)收费标准如有变化以四川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  

(3)招生专业后缀“*”的专业,为按专业方向培养。其中:  

①视觉传达学院“艺术设计*”为“软装饰设计”方向;  

②数字媒体学院“艺术设计*”为“游戏美术”方向;  

③数字媒体学院“软件技术*”为“游戏软件技术”方向;  

④竹艺学院“工艺美术品设计*”为“竹艺设计”方向;  

⑤音乐系“音乐表演*”分“声乐”“器乐”“音乐舞蹈”三个专业方向;  

四、招生范围  

参加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均可参加我校单独招生。  

五、报名条件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8年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高考考生号。同时,考生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身心健康,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建议考生填报志愿时请结合高考体检表填报专业志愿。  

六、报名方式、时间  

从2018年起四省川高职单独招生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并分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和我院网站确认两个阶段  

(一)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本人应于2018年3月3日8:00至3月15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照网站上的报名要求,填报考生本人有关信息,并选择填报成都艺术职业学院(学校代码:5163)志愿。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学校志愿,须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逾期不再补报和修改填报志愿,因考生疏漏和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我院网站进行报名确认、填报专业。已在省教育考试院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应于2018年3月19日8:00至3月25日18:00,登录成都艺术职业学院网站()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确认和填报专业。  

考生在登录我院网站进行报名确认时,须按报名系统提示首先确定报考类别:普通类、中职类,再进入各专业类填报具体专业。可以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报名确认、填报专业提交完成后,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出《成都艺术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也可以来校现场打印,并贴照片。  

七、报名资格审查  

(一)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核准名单在学校网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报名资格审查。  

(三)考生现场报名资格确认时间为2018年3月29日—3月30日,地点成都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处。现场须提交以下材料:  

1.《成都艺术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或来校现场打印,并贴照片)  

2.生身份证原件,并收取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临时身份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寸照4张;经县(区)、市招办盖章确认的“高考体检表”复印件),或县级以上医院的正式体检结果表;  

4.考生均应签署《单独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  

(四)经学校资格审查合格考生须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后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  

八、考试方式、内容、日期及地点  

(一)考试方式  

成都艺术职业学院2018年各专业单独招生考试按照“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职业技能或综合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1.普通高中非艺体考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300分)+综合素质测试(300分),总分600分。  

2.中职、普通高中艺术、体育考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300分)+职业技能测试(300分),总分600分。  

(二)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四川2018年高职院校“单招”考试“文化知识综合笔试”由省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试卷分普高类、中职类。我院组织笔试并统一阅卷、评分。  

1.普通高中非艺体考生、普通高中艺体类考生: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部分分卷考试,分值为: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总分300分。  

2.中职考生: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部分分卷考试,分值为: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总分300分。  

3.考试形式:闭卷。  

4.考试时间:2018年3月31日9:00-11:30;笔试150分钟。  

(三)职业技能测试或综合素质测试  

我院按照招生专业的从业要求对考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或综合素质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一览表

测试项目

测试对象

测试专业

综合素质测试

普通高中文理类考生

中职跨类别考生

建筑室内设计、家具设计与制造、园林工程技术、城乡规划、服装设计与工艺、空中乘务、广告营销与策划、软件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动漫制作技术、工程造价、建筑设计、建筑工程技术、连锁经营管理、酒店管理、新闻采编与制作、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

设计类技能测试(美术)

普通高中、中职类

设计专业类考生

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民族民居装饰、产品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竹艺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影视动画、数字媒艺术设计、艺术设计(软装饰设计、游戏美术)、美术

表演类技能测试1(音乐)

普通高中、中职类

音乐表演(声乐、器乐、音乐舞蹈)、音乐教育

表演类技能测试1(舞蹈)

普通高中、中职类

舞蹈表演、体育艺术表演

文服类技能测试

普通高中、中职类

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

体育类技能测试

普通高中、中职类

社会体育、休闲体育

广影类技能测试1(编导)

普通高中艺术、中职类

影视编导

广影类技能测试2(播持)

普通高中艺术、中职类

播音与主持

广影类技能测试3(新闻)

中职类

新闻采编与制作

轻纺类技能测试1(家具)

中职类

家具设计与制造

轻纺类技能测试2(服装工艺)

中职类

服装设计与工艺

计算机类技能测试

中职类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软件技术、动漫制作技术

土建类技能测试

中职类

建筑室内设计、城乡规划、园林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设计、工程造价

旅游类技能测试

中职类

酒店管理、空中乘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财经商贸类技能测试

中职类

财务管理、市场营销、连锁经营管理、广告营销与策划

1.普通高中报考非艺体类专业:进行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与人文素质、健康素质、生活常识等内容,其目的是测试参考的学生应具备应知、应会的基本品质、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的水平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学生的职业能力倾向、专业学习的适应性、心理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特长等方面。  

2.中职报考各类专业:着重测试专业基本技能。按照报考的专业类别要求,对中职考生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进行测试。部分专业笔试考试用绘图铅笔、三角板、橡皮擦、铅笔刀等绘画工具由考生自备。(见附件1)。  

3.普通高中、中职报考艺术设计类(美术)专业:着重测试绘画技能和艺术素养,测试术科(素描)。术科考试用绘图铅笔、橡皮擦、铅笔刀、透明胶带等绘画工具由考生自备。(见附件1)  

4.普通高中、中职报考表演艺术类(音乐)考生:着重测试音乐专业基础技能和艺术素养。(见附件1)  

5.普通高中、中职报考表演艺术类(舞蹈)专业:着重考察考生基本功测试、艺术素质和艺术表现力。考生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限单曲、CD)。(见附件1)  

6.普通高中、中职报考文化服务类(公共文化服务与管理)专业:着重考察考生文化语言表达能力和表演艺术基本素养。(见附件1)  

7.普通高中、中职的广播影视类(影视编导)考生:着重考察考生编导基础、编导创作能力和艺术素养。(见附件1)  

8.普通高中、中职艺术类考生报考广播影视类(播音与主持)专业:着重考察考生普通话基础、艺术素质和艺术表现力。考生自备作品(现代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小说片断任选一种体裁)。(见附件1)  

9.普通高中、中职报考的体育专业:依据考生所报运动项目及运动等级或比赛成绩,按照国家运动等级评定标准或比赛成绩进行测试。考生须自带服装、运动鞋等必要用品。(见附件1)  

(四)考试科目及时间  

日期时间科目  

2018年3月31日9:00-11:30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13:30起(详见准考证)职业技能测试或综合素质测试  

(五)考试地点  

成都艺术职业学院(成都市新津县花源镇白云大道115号)  

九、录取  

(一)考生成绩按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职业技能测试或综合素质测试的成绩相加计算总分。  

(二)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录取总分最低控制线。在达到最低控制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若该专业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专业服从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  

(四)免试条件及录取。  

1.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者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完成高考报名手续后,可向我院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职业技能或综合素质测试。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参加我院校组织的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后录取。  

3.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2018年3月30日截止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18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3)。  

(五)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官网首页公示7天(具体时间以公示时间起为准),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自愿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到学院招生录取小组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书面文件,办理放弃录取申请手续。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的线上考生中择优补充录取。公示期无异议的拟录考生由学院在期满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已录取为我院2018年“单招”各专业的考生,按四川2018年高考的有关规定,不得参加2018年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及录取。  

(七)考生对录取工作有异议的,可向成都艺术职业学院“单招”工作“纪检监察小组”提出申诉。  

十、新生注册和复查  

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被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及学籍。  

十一、其他事宜  

(一)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入学后享受普通高考统招新生同等待遇,合格毕业生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文凭。凡参加我院单独招生并被录取的学生不能转学,不能跨大类转专业。  

(二)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三)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学校可根据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  

(四)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  

(五)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公布为准,由成都艺术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成都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通信地址:成都市新津县花园镇白云路115号  

邮政编码:611433  

咨询电话及传真:028-82401111,82482222,82480222,82483188(传真)  

纪检监督电话:028-82482555  

学校网址:  

招生报名网址::1826  

QQ官方群:85614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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