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 发布时间:2022-03-12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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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荔波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简介:

这所学校创建于1984年9月。原来是“职业荔波县高级中学”。1985年9月更名为“职业荔波县中学”。1988年更名为“荔波国立职业中学”。2001年新增“职业荔波县技术教育中心”。2002年,被省教育厅认定为“省级合格中等职业学校"”。2005年9月更名为“职业荔波县高级中学”,同年11月被教育部升级为“职业学校"省级重点中学”。2008年6月,校办产业“荔波张江驾驶培训学校”创建,同年7月,经黔南州教育局批准,悬挂“黔南旅游学校”名牌,面向全州开放。2009年1月被教育部认定为“全国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学校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同时开展各类短期社会培训,实行“一队四校合一(荔波县职业高级中学、职业,荔波县技术教育中心、荔波县张江驾校、黔南旅游学校)”的管理模式”。目前,校园占地100亩,校舍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1942人,年均社会短期培训1760人,学生就业率92%。现有教职工97人,专任教师82人,专任教师本科学历60人,高级职称13人,“双师型”比例62%。重点专业有旅游服务与管理、酒店服务与管理、汽车应用与维修、电子与电工4个,一般专业有计算机技术应用、服装制作技术、农学、农机应用与维修4个。

学校在办学过程中,始终坚持“德为先、技为先、艰苦奋斗、乐观向上”的校训,以“家长满意、学生满意、社会满意、企业满意”为主要目标,采取“21、12、1.51.5”的办学模式,与发达地区大中型企业、名校联合办学。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重视下,在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逐年提高,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2006年被黔南州教育局评为“中等职业学校"先进单位;2007年5月被教育部授予“全国职业"中学德育实验基地”,同年9月被人事部、教育部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2008年10月,被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授予“全国农村成人教育先进单位”;2008年12月被黔南州教育局评为“绿化先进学校”,2008年被荔波县授予“教育目标管理先进单位”;2009年6月被黔南州人民政府评为“劳务输出先进单位”,同年12月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学校发展目标:十二五期间,力争进入1000所国家级职业学校,示范中学行列,推进技术,职业地方教育

  荔波县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要求:

1.有意愿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人员,如初中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未升学的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农村青年、农民工、下岗职工等。

2.非全日制招生:必须年满22周岁的社会学生。

  荔波县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

1.学费全免(享受国家学费2000元/年),严格按照黔南州物价局制定的方案执行。

2.每学期书费150元/人,住宿费150元/人。

3.被子自带,也可以在学校超市买。每套(全新包括棉垫、棉套、枕芯、床单、被套、枕套)260元/三件套。(注:床宽1米,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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