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五年制大专

  • 发布时间:2022-03-11 11:39
  • 来源:帮帮职校采编
  • 浏览量: 202

五年制大专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障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有关招生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楚雄医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高校。代码为14013,由云南省人民政府主办,业务主管部门为云南省教育厅。

第三条楚雄医学院贯彻教育部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应成立由校长和有关部门领导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贯彻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方案,落实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规定,研究制定招生工作办法,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招生办是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全面系统地宣传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条件、学科特色和专业内涵的建设与发展。做好人才需求预测和培养工作;组织招生改革的调查和科学研究;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纪委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执法监督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方案法规的落实,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七条招生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教育部招生纪律,以及各招生省(市、区)省级招生部门的招生规定和要求。

第八条招生工作人员应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非招生工作人员透露录取进展情况。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情况,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议和学校委审议通过后,报云南省教育厅批准。

第十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国家有关招生方案,分专业、分省份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经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报云南省教育厅批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方案,并按云南省有关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

第十二条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材料从高分到低分,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的,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如果考生总分相同,志愿相同,那么依次比较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成绩。招生省市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已制定总分相同分数的比较原则的,以招生省市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的原则为准。

第十三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除患有学校不能录取的疾病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医学专业不能录取:色弱、色盲及其他不能准确识别颜色的各类人。

第十四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医学专业:凡镜片度数

第十六条凡发现高考提供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资格,退回户口所在地。

第十七条招生计划经招生省市省级招生部门调配后不能完成的,学校有权将本地区的计划调入招生好的省市选拔考生。

第十八条考生在录取工作中加分或降分的,按招生省市年度招生文件有关方案规定执行。

  第六章 学费、住宿费及其它

第十九条收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遵循属地原则。具体收费标准按云南省发改委、楚雄市发改委标准执行,即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400至1200元/年。

第二十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需缴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和教科书费。

第二十一条贫困家庭新生入学前可在当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入学后可以向学校申请困难学生救助。学校建立了集奖学金、助学金、资助贫困学生为一体的资助体系,提供多渠道、全方位的支持,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五年制大专报名条件、录取原则

五年制大专招收的学生必须是今年参加云南省学业水平考试(中考)的初中毕业生。

  录取原则

不折不扣地执行

国家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并按云南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

  按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材料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未录满,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志愿相同的情况,则依次比较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及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若招生省市区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制定有关于对于总分相同情况下成绩的比较原则,则以招生省市区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的原则为准。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除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医学类各专业录取:色弱、色盲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就读医学类各专业: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对化学物品有过敏反应者。

  由于医学类各专业学习和就业的特殊性,要求考生在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前提下,身体健康状况不适者,建议不要报考,否则今后会影响在该专业领域内就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身体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发现提供高考录取材料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退回户口所在地。

  录取工作中经招生省市区的省级招考部门调配后仍不能完成生源计划的,学校有权将该地区的计划调到生源好的省市区择优录取考生。

  录取工作中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招生省市区年度招生工作文件的有关方案规定执行。

  五年制大专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普通计划建档立卡专项计划就读地点护理100临沧卫校护理120玉溪卫校药学100普洱卫校护理150学校东南校区助产50学校东南校区康复治疗技术5050学校东南校区药学5050学校东南校区药品经营与管理100学校东南校区

  五年制大专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费,遵循属地原则,具体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发改委和楚雄州发改委的标准执行,即学费5000元/生/年,住宿费400至1200元/生/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住宿费、书籍课本费等费用。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前可在当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困难学生补助。学校建立有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补助为一体的资助体系,多渠道全方位扶持资助特困学生完成学业。

好消息:广东地区未达到普高分数线的同学,可点击下方按钮咨询客服,就有机会报读高职高考班,获取职校报考全日制大专、本科名额!

在线咨询

上一篇:云南现代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大专
下一篇:昆明铁路机械学校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