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大专

  • 发布时间:2022-03-11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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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大专招生简章

玉溪职业技术农学院是玉溪市唯一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主要在技术,职业举办教育,下设农林、园艺、动物科学、农业经济管理、计算机信息科学五个系和基础系,开设37个高职专业(含专业方向)。同时,我们还招收五年制大专和中专,以服务“三农”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教学为中心,学院走产学结合的发展道路,不断深化内涵发展。学院面向学生和社会,进行农、林、牧、园艺、会计等行业相关等级的培训和鉴定,颁发全国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形成了以学院为主体,中专,成人本科多层次教育和各种短期培训并存的办学格局。

学院占地220.4亩,拥有校内实训实验室48个,校内农场2个,农场1个,校外实训基地49个,多媒体教室48个,座位3184个。行政用房3.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1427.2万元,图书馆藏书37.2万册,其中电子书20万册,学生宿舍2.7万平方米。

学院现有教职工245人,其中中专,教师148人,兼职教师59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55人,中级职称的102人。博士、硕士79人;107名“双师型”教师;省级名师2名,省级教学团队1名;八名国家顾问。

近三年来,我院教师主编参与编写教材33部,《园艺植物保护》被列为云南省“十二五”教材建设项目。《茶艺》、《园林规划设计》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11门课程被评为院级精品课程。学院积极与企业合作开发课程,将国家标准、职业资质标准、地方标准引入课程;技术烟草种植专业与云南省烟草研究所合作编写了《烟叶分级》、《烟草病虫害防治》、《烟草遗传育种》、《烟叶化学成分分析》等教材。

2012年被云南省教育厅评为“云南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先进集体”。

2012年,技术烟草种植专业获得国家财政“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业发展能力”项目支持;2013年,项目通过中期验收,其专业建设案例入选教育部“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业能力”建设项目典型案例,面向全国推广。

2013年,学院成功申报为“技术云南现代农业培训基地”;同年,学院101职业鉴定所荣获“2013年职业技能鉴定所先进单位”称号。

近年来,学院加强了对外交流活动,为南亚和东南亚10个国家举办了农业技术国际培训班。加入中国食品药品职业教育联盟,与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签订校际合作协议,互派学生学习交流;与台湾省环球科技大学、台湾省国立屏东商业技术学院、台湾省屏东科技大学等建立合作意向。

  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大专招生计划

  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大专收费标准

高职:学费4500元/年;

五年制大专:前三年学费全免;最近两年是4000元/年;

根据住宿标准,可以选择400-1000元/年,可以自带行李。

  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大专常见问题解答

 1、我院录取规则

根据教育部要求,根据教育部要求和各省(市、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综合评定,综合e

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第三专业志愿的,以此类推。当一个考生的专业志愿全部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被退档。

对平行志愿报考的省(市、区),执行相关省(市、区)的录取规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

  2、招生对象

高职院校:招收参加2014年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和中专,技工学校、职业学校毕业生(即“三校生”)。

五年制专科:招收参加2014年中考的初中毕业生。

  3、奖、贷、助学情况

  高职专科学生可享受

“国家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8000元/年;

“省政府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6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贫困学生5000元/年;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优秀贫困学生4000元/年;

“学院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1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对贫困学生的助学金,一年级3500元/年,二年级2500元/年;

除奖学金外,申请其他奖助项目的学生须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此表将随新生录取通知书一起发给学生,学生如实填写。

表后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盖章,入学时交到学校);

  ◆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贫困学生可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在校学生可凭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在生源地向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审批通过后可获得贷款1000-6000元/年。

  五年制专科学生可享受

  ◆前三年免收学费

  ◆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生的20%)可享受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

  在校学生均可享受

  ◆ “勤工助学”:贫困学生可申请参加勤工助学,获得一定补助;

  ◆ “御寒补助”:贫困学生可申请获得一定的御寒衣、被补助;

  ◆ “学费减免”:贫困学生可申请获得适度的学费减免;

  ◆ “特困补助”: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可申请获得一次性适当的经济补助。

  4、已上线但未被录取的补救措施

  录取期间,考生应密切关注招生动态,有意到我院就读者向我院招办提交基本信息、成绩单、专业志愿、联系方式,提交方式可以是电话说明、传真或在我院招生就业网上进行网上填报。我院将依据考生情况及省(市)招生方案进行补录。

  5、其他说明

  ◆身体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

  ◆凡在录取过程中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校招生就业处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应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逾期未报到者,按旷课处理;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校将依据《学生管理条例》、《学籍管理条例》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修满规定学分者准予毕业,并颁发相应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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