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中考改革实施意见公布

  • 发布时间:2022-03-22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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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教育厅发《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那么,下面,小编,初三网,就来整理一下关于吉林省中考改革实施的意见,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吉林省中考改革实施意见公布

吉林中考改革意见

措施一:开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国家规定的所有科目《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要根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提高命题质量,减少简单记忆和机械训练,的内容,紧密联系学生生活和社会实际,注重考察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现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增加学生备考负担。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导(评分科目改革除外)从2018年初一新生开始,在全省同步实施。

措施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根据义务教育性质和学生年龄特点,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细化完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修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评价内容和要求,充分体现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特点,注重考察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发展和突出表现。综合素质评价应当作为高中招生的依据或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指导从2018年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在全省同步实施。

措施三:改革招生方式。根据吉林省实际,招生改革将从改革录取计分科目、基于或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科学确定普通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继续实施指标生(推荐生)方案、关注农民工子女入学等五个方面进行。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录取计分科目的改革。

00-1010计划开展自主招生的普通高中,需要向学校主管部门申请自主招生。审核通过后,由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报省教育厅审批。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自主招生。同时,学校主管教育的主管部门将实行三年动态管理。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要根据多样化、特色化发展的需要,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求。自主招生指标应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的5%以内。严格规范自主招生的方式和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开自主招生的各个环节和录取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吉林省中考改革实施意见的公告》,仅供大家参考。更多中考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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