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独生子女加分政策说明

  • 发布时间:2022-03-22 11:52
  • 来源:帮帮职校采编
  • 浏览量: 517

每年都有中考加分方案。很多中考考生不了解独生子女加分方案是什么?下面,小编,初三网,将为大家梳理一下独生子女中考加分的方案解释,仅供大家分享,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考独生子女加分方案说明

00-1010 (1)区县级先进对象(先进对象包括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下同)不加分。但市教委规定,毕业学年获得这些奖项的学生,符合推荐条件且学生愿意被推荐的,学校应当优先推荐。

(2)市级先进对象加分调整为5分。

(三)驻边境地区、沙漠地区、国家划定的边远地区三类地区的县(市)和军队划定的特种、一、二类海岛部队现役军人子女调整为10分。

(4)知青子女、少数民族学生、海外华人华侨子女、台湾省省属学生、归国留学生等的分数。在规定的语言适应期内成绩下降的统一调整为5分。

(五)烈士子女减20分录取方案不变。

(六)作战部队士兵子女,驻国家划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的士兵子女,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海岛部队士兵子女,因公牺牲、一至四级残疾,平时荣立二等功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照顾中考总成绩的5%。

(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照顾10分: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侨眷知识分子子女、台湾省省属青年;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人民警察的子女。

(8)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照顾10分:父母一方或母亲一方为农村户口;父母终身只生一个孩子;我是农村户口。

00-1010 1.中考独生子女有加分,但只针对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和纯二女户。

第二,额外价值,不同省份,有5分,10分。

三、独生子女,指没有兄弟姐妹的子女。

03010(2004年修订)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项中的独生子女,按照下列标准确定:

(一)夫妻双方都只有一个子女或者只有一个子女存活的;

(二)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三)无兄弟姐妹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

(四)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婚后,一方依法随子女生活,未再婚或者与无子女者再婚但无子女的。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中考独生子女加分方案的解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中考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网站!

好消息:广东地区未达到普高分数线的同学,可点击下方按钮咨询客服,就有机会报读高职高考班,获取职校报考全日制大专、本科名额!

在线咨询

上一篇:中考没考好可以复读吗 复读有什么政策
下一篇:初中复读生政策解读:初三复读有什么限制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