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大专可报,清远市清城区招124人(2021年清远市清城招编制教师)
根据《印发清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清府办〔2012〕9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充实我区医疗队伍,改善队伍结构,保证基层医疗工作的正常开展,清远市清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24名,以下是中公广东卫生人才网整理的资讯: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其中,2019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即2019年8月2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自愿从事医疗卫生专业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单位分配。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在编人员;
(5)在我区公立医疗机构离职未满3年的或入编服务未满5年期限的;被我区公立医疗机构录取后放弃录取资格未满5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和职数
招聘岗位和职数详见《2019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及招聘人数表》(附件1)。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编制人员,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相关的可以搜索以下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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