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

  • 发布时间:2022-10-29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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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宁自治县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

为贯彻国家资助政策,让各位同学、老师及家长进一步了解相关的可以搜索以下资助政策,现将与我校相关的可以搜索以下资助政策罗列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政策

根据《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进一步加强中职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黔财教〔2015〕6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

1、资助范围: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县镇及城镇户籍需学生提供贫困证明);

2、申请流程:学生报名就读并获得正式学籍后,由学校统一安排,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指导学生填写“助学金申请表”并收集相应资料交资助中心审核上报(为减轻学生负担学生不在分学期填写,由班主任在每学期期初到资助中心领回本班申请表由学生签字确认后班主任进行初审);

3、审核认定

班主任对本班受助学生进行初审并在申请表上填写审核意见报学校资助中心,由学校资助中心报请学校学生资助评审小组审核,评审小组审核通过后,对资助名单进行为期5天以上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资助中心工作人员在资助系统中提交名单,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具体资助名单以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名单为准)。

4、学生信息管理及资金发放

(1)为保证国家助学金资金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建立月申报制度,即每月15日前由班主任上报本班享受资助人员名单并请学校分管领导审核通过,由资助中心工作人员及时对资助系统在每月20日前进行更新处理。

(2)学生助学金为每生每学期1000元,在上级部门划拨资金后,班主任统计本班学生信息报学校资助中心,学校资助中心汇总后报学校财务科通过学生资助卡进行发放。

(二)国家免学费

1、资助范围: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镇户籍需学生提供贫困证明);

2、申请流程:学生报名就读并获得正式学籍后,由学校统一安排,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指导学生填写“免学费申请表”并收集相应资料交资助中心审核上报(为减轻学生负担学生不在分学期填写,由班主任在每学期期初到资助中心领回本班申请表由学生签字确认后班主任进行初审);

3、审核认定

班主任对本班受助学生进行初审并在申请表上填写审核意见后报学校资助中心,学校资助中心报请学校学生资助评审小组审核,评审小组审核通过后,对资助名单进行为期5天以上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资助中心工作人员在资助系统中提交名单,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具体资助名单以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名单为准)。

5、学生信息管理

(1)为保证国家免学费资金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建立月申报制度,即每月15日前由班主任上报本班享受资助人员名单并请学校分管领导审核通过,由资助中心工作人员及时对资助系统在每月20日前进行更新处理。

二、教育精准扶贫

根据《贵州省人民正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7】16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在开学时学校开设绿色通道,暂不收取学生住宿费及书本费,保障学生无障碍入学,学生需于开学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助范围

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由县级以上扶贫部门认定的属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

(二)申请流程

1、新生:在新生入学后由班主任在5个工作日内统计本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组织学生填写“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汇总后交学校资助中心汇总上报上级资助部门及扶贫部门。

2、二年级学生:学生进入二年级后,由班主任在开学初5个工作日内统计本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对上学年已审核通过学生由班主任统计后直接免除学生住宿费及书本费;对上学年审核未通过及本学年新申请学生由班主任组织填写“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汇总后交学校资助中心汇总上报上级资助部门及扶贫部门。

(三)审核

由学校资助中心分类汇总后,报上级资助部门及扶贫部门审核,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名单发回学校(具体资助名单以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名单为准)。

(四)资金发放

上级部门审核后符合资助条件学生扣除期初免除的住宿费及书本费后剩余资金和精准扶贫助学金一起通过资助卡发放给学生(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免除住宿费及书本费共900元,精准扶贫助学金每人每学期500元),审核不通过学生补交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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