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湘南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2022年湘南大学艺术类录取规则已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来自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1)学校考试
1.音乐学、舞蹈用校考成绩录取考生时,要按综合成绩记录,按高考文化成绩的30%、专业校考成绩的70%计算;
2.播音与主持使用校考成绩录取考生时,拟按综合成绩录取,综合成绩按高考文化成绩的40%和专业校考成绩的60%计算;
注: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考生时,专业成绩必须通过校考和省统考(没有统考或统考无强制性要求的除外);考生文化成绩须达到学生所在省(市、区)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的认定按学生所在省(市、区)招生部门的规定办理,单科不限。
(2)统一考试
美术与设计、音乐学、舞蹈与播音与主持使用省统考成绩的地区,录取细则将于《湘南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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