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云南大学录取规则

  • 发布时间:2022-02-25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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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云南大学录取规则

以下是邦邦整理的云南大学2022年录取规则,摘录自2022年云南大学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各省(区、市)的档案调剂比例。根据平行志愿提交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批次依次志愿投档,调档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120%以内。批次填报规则以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十二条按平行志愿填报批次,已填报云南大学的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结果符合专业录取要求,服从专业调剂的,不退回档案。

第十三条根据平行志愿提交的批次,对未完成的计划进行征集志愿。未完成的征集志愿计划,将调剂到生源质量好的其他省份。按照批次志愿依次投档,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云南大学将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四条在同一批次志愿中,按“高考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也就是说,已填报云南大学的考生,将按照考生依次填报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优先录取。若考生高考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逐一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高考成绩与上述三科相同的,按“专业志愿第一”的原则录取。

第十五条不能满足全部专业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调剂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同批次、同科目的专业;不能满足所有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

第十六条除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外,学校在转档和专业录取时承认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方案性加分项目,总分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和分数不用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第十七条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江苏、湖北、福建、辽宁、广东、重庆、河北、湖南等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的考生报考我校,须符合我校在当地招收的各专业选修科目要求,选修科目要求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八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条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不限,非外语专业新生入学后实行英语公共外语教学。

第二十一条报考我校英语专业的云南省考生须参加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织的英语口语考试,成绩在3分及以上。

第二十二条我校实行经济管理、生命化学和电子信息与计算机专业的培养。被相关类别录取的学生,入学后进行一年的专业类别培养,学生随机分配到相关学院进行管理

(二)生命化学按照生物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等类别招生。被录取到生物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化学类的学生,入学后按生命化学类进行培养。大规模培训阶段结束后,学生将接受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生态学和化学等领域的培训。

(3)“电子信息与计算机”按“电子信息与计算机”招生,录取到“电子信息与计算机”的学生入学后按“电子信息与计算机”进行培养。专业培养阶段结束后,学生将分为数字媒体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人工智能、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科学、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等专业领域

第二十三条我校有两个艺术招生学院,分别是艺术与设计学院和长信国际艺术学院。各省(区、市)二本院校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隶属关系由当地省级招录。

生考试管理部门及云南大学招生网公布为准。两个学院分别录取的考生均不允许相互跨学院转专业。


(一)招生专业:艺术与设计学院招生专业为音乐学、美术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以及中外合作办学两个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与美国密歇根理工大学合作)、环境设计(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合作);昌新国际艺术学院招生专业为音乐学、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舞蹈学。


(二)我校不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各省(区、市)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校认可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联考或统考成绩。


(三)对已投档到我校的艺术类考生,按照“成绩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在考生的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美术学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音乐学、舞蹈学、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的专业,若考生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的专业,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第二十四条 对报考体育教育专业并已投档到我校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体育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者。


第二十五条 对报考体育教育(校园足球人才)专业并已投档到我校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云南省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云南省体育类专业统考中的足球小项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若足球小项成绩相同,依次、逐项比较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六条 我校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北岭分校等高校合作的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专业等“中加合作嵌入式人才培养创新项目”,以及与泰国清迈大学合作的物流管理专业、与美国密歇根理工大学合作的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与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合作的环境设计专业、与英国思克莱德大学合作的土木工程专业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仅招收填报了该类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填报了该类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可在同一批次两个项目在当地招生专业间相互调剂。录取在上述两个项目专业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项目之外的其他专业。


第二十七条 大气科学(定向)、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保送录取运动员、港澳台侨生招生录取按照云南大学2022年相应招生简章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我校2022年将在云南省内招收少数民族预科,具体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和收费标准等,按云南省教育厅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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