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 发布时间:2022-02-25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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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以下是邦邦整理的2022年南京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摘自南京市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凡符合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其中,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专业考试,并经考试合格。

第十二条:考生须参加生源省份高校招生体检,并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要求。新生入学后要进行体检和资格审核。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由学校报请上级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其中,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报考空乘专业的考生,建议符合以下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心脏病、哮喘、精神疾病史,肝功能正常),身材匀称,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或斑点。女生身高1.63-1.72米,男生身高1.75-1.83米,双眼矫正视力C表0.7以上。

第十三条学校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招生制度,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 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招生有关规定进行招生。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市、区)的有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方案。

第十五条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直辖市)学校招生按其高考改革方案有关规定录取,其他省(自治区)按理工科、文史类、艺术类、体育类分类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生源不够的,按规定参加平行院校(含服从志愿的院校)的求志愿录取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七条:江苏省考生:基准分数采用“同分排名分数”方式排序,同分排名规则以《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排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江苏招考〔2020〕4号)为准,仍有同分的,按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合格考生人数依次排序录取。普通、艺术类考生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对专业志愿未满足且填报服从志愿的考生,根据录取情况进行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退费处理。

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基准分数采用“投标分数”法排序。如果投标分数相同,则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普通、艺术类考生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对专业志愿未满足且填报服从志愿的考生,根据录取情况进行调剂。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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