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录取规则

  • 发布时间:2022-02-25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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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录取规则

以下是邦邦整理的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022年录取规则。摘自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学院面向全国1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和批次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对考生健康的要求,学院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规定。《指导意见》“学校不得录取”“学校不得录取相关专业”,我院原则上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学院录取新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录取时不限制外语。该学院的公共外语是英语和日语。

第十八条英语专业要求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英语成绩要求按一科总分150分计算,按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考英语一科实际总分折算。

第十九条本院同意并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减分的方案规定。

第二十条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和调剂录取专业必须符合专业考试科目的要求。

第二十一条新高考改革以外的招生省份,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提供的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学生的招生情况,确定学院调档比例,调档人数控制在本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倍以内;学院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1、2、3专业志愿按1-3级差投档,4、5、6专业志愿视为无级差并列志愿。如有总分相同的考生,请参照相关科目成绩优先录取;当考生分数不能满足其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

非第一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未完全计划的专业按上述原则录取。

第二十二条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按照《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艺术类、高职单招类和单招,高等专科学校等特殊类别另行制定招生简章或办法。

第二十四条高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公布,考生也可登录高校招生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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