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录取规则
以下是邦邦整理的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2022年录取规则,摘自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学院根据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提供的本批次录取控制线以上学生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根据当前批次133601的招生人数确定。
第十四条各专业招生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对考生健康的要求参照教育部等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指导意见》“学校不得录取”、“学校不得录取相关专业”,我院原则上不予录取。因专业培养需要,色盲、色弱考生不能被建筑学专业录取。
第十六条学院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七条学院同意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减分的方案规定。
第十八条学院在投档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已入档考生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无级差”的原则择优录取。当排序中考生总分相同时,应参照来源省份相同分数的排序规则,同时参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非平行志愿或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在计划内专业按上述原则录取。
浙江、福建、江苏三省按新高考录取方案执行,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符合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九条艺术类专业只能在浙江省内招生。根据浙江省统考方案,分为综合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专业志愿无级差”的原则进行选拔。
第二十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部门的有关要求公布。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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