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录取规则

  • 发布时间:2022-02-25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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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录取规则

以下是邦邦整理的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022年录取规则,摘自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数的100%-105%之间。其中,提档比例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省份招生计划数的100%。

第十六条新高考改革的省(市、自治区),考生填报的专业(群)志愿必须符合专业(群)选考科目的要求。

第十七条对考生的健康要求,学院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不能招生”和“学校相关专业不能招生”,原则上学院和相关专业不招生。

第十八条学院录取新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外语要求:商务英语专业要求外语为英语,其他专业外语不限。大学英语是公共外语课程,非英语语种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

第二十条学院同意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的方案规定。

第二十一条录取方式:

1.综合改革省(市):学院执行考生在投档上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录取专业排名中考生总分相同时,参照各省平行志愿相同分数考生的排名规则。

2.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分数相同的投档者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和分数相同的,按单序和分数择优录取。单项顺序是语数外总分,数学分,外语分,语文分。

3.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全部不被录取时,服从专业(组)调剂的从高分到低分向未能录满专业的调剂,不服从专业(组)调剂的予以退档。

4.如确需根据学生情况调整招生计划,由学院向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浙江省高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规定执行。要求考生在提前志愿普通类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所填专业必须与考生入围专业一致,否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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