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音乐学院录取规则

  • 发布时间:2022-02-25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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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音乐学院录取规则

以下是邦邦整理的浙江音乐学院2022年录取规则,摘自浙江音乐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我院所有招生专业均为文理兼收。对选修科目没有要求,对男女生录取比例没有限制。外语联考不限任何语言。新生入学后,英语是学院公共外语必修课的教学语言。

第十七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我院在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专业校考。考生所报专业(招聘方向)涉及省级专业统考的,考生须在省级专业统考中取得相应的专业证书或资格证书。对于省统考(招考方向)中未涉及或未要求的专业,考生可直接参加专业校考。所有考生必须按照省级招生部门的要求,在考生所在省份报名参加艺术高考。具体报考方案和方法请考生自行咨询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因考生不符合省统考专业要求,导致我院专业校考结果无效,影响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十八条我院在国家招生方案指导下,设有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技术作曲理论、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艺术、科技八个本科专业,参照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自主划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海南省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按标准分数线计算);所有招生专业不设文化课单科分数线;所有高考加分和分数不得用于不安排省、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九条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校考和全国高考文化考试,专业校考成绩必须合格。

(1)报考我校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舞蹈表演(除“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办法)、舞蹈编导与表演(除“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办法)专业(招生方向)并取得我校专业校考合格证书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后,以专业校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招生计划进行德、智、体综合考核。

校考成绩相同的考生:作文与作文技术理论专业按《钢琴曲写作》、《四部和声写作》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音乐设计与制作方向按照《歌曲写作》、《视唱练耳》分数从高到低排序。音乐表演专业(合唱指挥、乐队指挥招聘方向除外)按《视唱练耳》、《乐理》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音乐表演专业合唱指挥、乐队指挥按《作品指挥》(复试)、《专业口试》单科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表演专业中国舞蹈招生方向(除“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方式外)按《作品表演》(复试)和《中国古典舞基本功测试》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表演专业芭蕾招生方向(除“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方式)然

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 100 ) 70(高考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 30。

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音乐学专业按专业校考、《作品表演》、《专业技巧及技巧组合》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舞蹈专业(师范专科)按各专业校考成绩、《命题编舞》(复试)、《舞蹈即兴》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艺术类和理工类专业按照各大学校考试成绩排名,《声乐演唱》,《舞蹈表演》单科从高到低。

第二十条原则上只录取填报我院第一志愿的考生,考生填报的志愿必须与已通过专业校考的专业或招聘方向一致。

第二十一条浙江省考生“三位一体”综合测评方法。招生专业安排在艺术第一批之前分批录取,其他招生专业安排在艺术第一批录取;与浙江省艺术学校合作的中职、应用型本科院校一体化人才培养试点工作,在“单独招生考试”批次录取。非浙江考生的录取按学生所在省份招生部门规定的批次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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