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 发布时间:2022-02-25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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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苏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以下是邦邦整理的江苏师范大学2022年录取规则,摘自江苏师范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工作的要求,学校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招生制度,严格按照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根据考生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第十六条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落实加分优惠方案。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遵守加分方案和档案。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分数进行调剂,参加专业排序。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均不适用于无省级和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七条学校在招收普通专业时,将按照历史、物理、艺术、体育等分类(专业)招生。具体分类(专业)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年度高考招生计划和教育部及省级招生办审核公布的有关规定为准,学生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普通高考。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实行单独招生。考生须按江苏省相关方案参加相关考试并被录取。艺术、“专科文案”、综合评价招生等特殊类型的考核方式,请参考各分项招生简章。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按教育部、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有关方案招生。

第十八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情况,与省级招生办公室协商确定查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平行志愿批次中,调档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九条对报考平行志愿投档的普通专业考生,学校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不存在专业级差。安排专业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报考人员成绩相同时,各省级招生办对录取规则有规定的,以规定为准。如果省级招生办没有规定录取规则,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将依次比较语文和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分、外语单科成绩。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按文科语文成绩、理科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计划1:1”的原则,按照按专业排队录取的原则安排专业录取

艺术(设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为文化满分)0.6(专业成绩为专业满分)0.4]750,成绩四舍五入到整数)。

图书法学专业录取:文化成绩达到省控线、我校图书法学专业校考合格线的考生(使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达到省统考或联考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 0.4专业成绩 0.6)。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文化成绩、专业成绩达到省控线的考生,达到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合格线(使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达到省统考或联考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 0.4专业成绩 0.6)。

体育、艺术类专业考生对应排名成绩相同的,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文化分数线再次相同的,按普通专业录取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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