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华北电力大学录取规则

  • 发布时间:2022-02-25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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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华北电力大学录取规则

以下是邦邦整理的华北电力大学2022年录取规则,摘自华北电力大学2022年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鉴于我校“一校两地办学”的实际情况,考生应按华北电力大学(部代码:10054)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部代码:10079)招生计划报考,分别被北京学部和保定校区录取。

第十条学校以英语为基础安排外语教学。在我校招生的大类中,外国语言文学仅限于英语考生,计算机、自动化、电子信息、经济学专业与英语关系密切,建议非英语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一批志愿单,学校查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20%。平行志愿中分批投档的移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二条对于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仍缺生源,则征集志愿。根据平行志愿提交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会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足,将剩余计划调入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学校在晋级和专业录取中由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国家方案性加分项目,总分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均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和专科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学校的录取和专业安排以高考成绩为准。对于符合学校备案条件的考生的专业安排,我校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不设专业级差,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除外。考生分数相同时,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果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相同,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对比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对比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对比数学、语文、外语。当考生专业志愿不能全部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调剂到未满录的专业或仍有调剂计划的专业;否则,他们将退休。

第十五条浙江省、山东省、河北省、辽宁省和重庆市的考生,由考生所在的省级教育考试院按有关规定直接填报专业。上海、北京、天津、海南、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省考生由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考试院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请,我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考生分数相同时,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考生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顺序相同的,按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考试院排序规则录取。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在报考时必须符合学校公布专业选修科目的要求。

第十六条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明确”的录取规则,即按照分数优先、成绩合格的原则

第十九条报考我校的考生体检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相关补充规定执行。电气及其自动化、智能电网信息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自动化、测控技术及仪器、机器人工程、人工智能、核工程与核技术,辐射防护与核安全、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应用化学、能源化学工程、广告学专业不适合色觉能力异常(色盲、色弱)的考生。考生在填报相关专业类别时要慎重,专业分流时不建议选择上述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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