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录取规则

  • 发布时间:2022-02-25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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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录取规则

以下是邦邦整理的北京信息科技大学2022年录取规则,摘录自2022年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循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落实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考生相关照顾方案。

第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招生总数和专业招生人数以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也可以登录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第十类学校招生包括理工类、文史类、综合改革类。高考改革试点的省(直辖市)应当执行相关规定。电子信息、计算机信息实验班相关专业实行大类招生。

第十一条学校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额1%的计划,用于控制生源质量,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储备计划按照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对于按照平行志愿提交的批次,学校调档比例为100%,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对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优先考虑第一志愿考生,不存在志愿级差。同一志愿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北京、浙江、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选考总分,单项分数最高者优先录取。

其他省份:分数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成绩,优先考虑单项成绩高者。

第十三条进入年级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分配专业,不存在专业级差。

第十四条对享受加分方案的考生,各省级招生办公室按规定增加加分投档(不做省级计划的招生类型不适用),在转档、分配专业时予以认定。

第十五条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内地藏族高中生、内地新疆高中生的录取规则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录取细则按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高考改革试点所在省(直辖市)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学校根据学校向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报送并公布的要求进行,招生工作按照各省(直辖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和相关办法进行。

第十七条内蒙古自治区学校实行“招生计划范围内1:1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在京学校“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和“农村专项计划”的录取规则按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外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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