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以下是邦邦整理的2022年京剧艺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摘录自2022年京剧艺术职业学院录取规定,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规定,各省高校具体录取批次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六条录取时,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学生所在地省级教育部门指定的艺术类高等职业教育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十七条录取时,在除北京、山东省以外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由省级招生办根据当地招标方案和招标规则进行统一招标后,由学院根据已招标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考虑德、智、体等方面,综合测算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北京市采取“统一学业水平考试资格审查”的录取方式。在通过历史、政治两门学业水平考试的基础上,文化课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统一高考成绩组成。北京市招生办根据招投标方案和招投标规则统一招投标后,根据已投档考生的“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学院。歌剧专业(歌剧舞美技术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专业,一是通过学院“校考”的考生,按专业“校考”成绩录取。录取未满的,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通过其他本科院校“校考”的考生。
第十九条山东省录取时,由省招生办根据当地招投标方案和招投标规则统一招投标后,由学院根据已招投标考生的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曲艺表演专业。舞台美术设计与制作专业、舞蹈表演专业由学院根据已报名考生的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专业将根据已投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考量德、智、体各方面,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学院在录取考生时,查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和顺序不超过120%,平行志愿不超过105%。
第二十一条按有关方案享受文化课加分的考生,由学院认可。
第二十二条第一志愿录取未满时,学院接受第二志愿考生。其中,在京除戏曲表演(戏曲舞美技术和舞台美术设计与制作专业外,其他专业均从第一志愿开始承认同专业其他本科院校合格分数线。
第二十三条学院严格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条件的相关规定。新生入学后需要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要求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资格。
第二十四条为保障考生权益,在高新计划录取期间,学院招生办将随时与考生电话联系确认,考生应保证随时接听电话,以免影响录取工作。
第二十五条进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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