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录取规则

  • 发布时间:2022-02-25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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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录取规则

以下是邦邦整理的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2022年录取规则。摘自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学院按照教育部当年招生工作规定开展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学院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方案,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升学率。

第二十三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志愿生源不足的,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学院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方案。

第二十四条在未开展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对考生进入高考的专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即按照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体检合格的前提下,优先录取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在高考总成绩(含加分)相同的情况下,录取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第二十五条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根据相应省份公布的方案和相关措施进行录取。考生的选修科目必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选修科目范围的要求。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成绩必须达到CC。学院没有额外的考试要求。

第二十六条专科学校对国家和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各类方案提高分数线或降低分数线进行审批。即学院在提档、分专业时,会在符合方案的情况下录取加分。

第二十七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或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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