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福建江夏学院录取规则

  • 发布时间:2022-02-25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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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福建江夏学院录取规则

以下是邦邦整理的福建江夏学院2022年录取规则,摘自福建江夏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学校与学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档案移交比例有明确规定的,按档案执行;没有明确规定,原则上招生计划100%调剂。

第十五条普通专业录取原则

如学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无特殊规定,各校专业录取均采取“分数优先,随志愿”的原则,即院校志愿“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专业明确”。“专业清”是指在专业志愿者中有优先权。一是按第一专业志愿,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从未录取过第二志愿的考生,以此类推,直至完成该专业计划。高考综合改革中,按“高校专业组”报考录取模式的省(市、自治区),在调整专业时,只会在同一所高校的专业组内进行调整。

学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有特殊规定的,以学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相关文件为准。其中,内蒙古招生实行“在1: 1招生计划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在专业调配中,如有同分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平行志愿同分排名的规定执行。仍相同的,按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艺术类、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福建省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综合计算方法如下:综合成绩=高考总成绩(含方案性加分)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的40%2.560%;如分数相同,按福建考试院相同分数排名规则执行。如仍不一致,则按其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2)其他省份

1.学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按综合分档录取。综合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成绩=高考总成绩(含方案性加分)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的40%2.560%。在同等综合条件下,按文学考试单科成绩,按语文、文科(理科)综合、数学、外语顺序录取;

2.学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文件明确规定投档录取规则的,按学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文件执行。其中,贵州省艺术、美术类招生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相同的艺术(文学)类考生优先录取;

3.同批次招生的艺术类、美术类专业,专业志愿采取“专业清零”的模式。

第十七条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规则根据教育部和学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制定的相关招生方案制定。

第十八条学校要落实省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制定的加分或减分的照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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