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烟台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 发布时间:2022-02-24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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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烟台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以下是帮帮网,职业整理的烟台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摘自烟台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各省(区、市)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招标比例。

第十二条选修科目要求:所有招生专业均无选修科目要求。

第十三条外语语言要求:各专业录取任意语言。

第十四条男女比例:各专业招生时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录取批次:录取批次以专业计划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院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七条录取原则:

1.学院按照各省自愿设置和备案的原则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学院按照“先志愿,后分数”的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申请投档的考生不够时,学院从高分到低分征集志愿。

2.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优先录取报考我院第一志愿的考生。当报考第一志愿档案的考生不够时,再次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录取专业以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为准。

3.艺术类专业按《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省相关招生方案录取,我院艺术类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

4.学院同意并执行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关于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加分或减分的方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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