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 发布时间:2022-02-24 10:41
  • 来源:帮帮职校采编
  • 浏览量: 235

2022年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以下是帮帮网,职业整理的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摘自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最新文件及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招生方案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学院2022年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准的各省、各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学生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二条报考条件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三条学院根据投档分数线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黑龙江省考生按照“专业优先,分数随后”的原则,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录取满。外省考生按学生所在省招生部门有关规定录取。在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按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有关规定录取。未录取所填专业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就退回档案。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段末分数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高分者。大学理工类考生会依次比较数学、数学、语文、外语,文史类考生会依次比较语文、文学、数学、外语;综合省份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录取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条外语不限。

第十五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参加黑龙江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符合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的,学院将按照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要求,根据竞价结果择优录取。申请成绩相同的,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文化课成绩相同,那么根据文化课成绩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文科、理科的综合成绩。录取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六条享受加分方案的考生,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规定为准,在高考文化课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四章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以下简称“高水平融合试点”)。

第十七条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黑教办〔2021〕44号)通知要求,学校今年将开展“高中一体化”试点工作。“高招一体化”试点的招生对象是在本省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考生,以高职(专科)水平录取。考试合格后,以专升本的形式考入相应的本科院校继续深造。招生计划以当年省教育厅公布为准。试点专业如下:

1.h

第二十条“高职融合”试点招生学生考核部分由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共同制定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并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向学生公布。评估由本科院校牵头,通常在第二学年结束时进行。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学校在第三学年春季学期进行“专升本”录取,完成专科培养计划后在第四学年秋季学期进入本科学习;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再进行本科层次的培养,进入我校相同或相近专业继续按学院毕业标准完成学业;考试合格的学生自愿退出“高学历一体化”培养计划的,可按专科毕业要求转入相同或相近专业继续学习。

第二十一条“高职融合”试点录取学生前三年的高校学籍,由高职院校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办理。通过转学考试的学生以专升本形式进入对接本科院校后转为本科身份,由本科院校按规定进行学籍管理。培养期间,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转学其他学校或专业。

第二十二条“高度融合”试点学生应当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前三年的学习。

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专科毕业证书。转段进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后两年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起点”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例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三条 “高本贯通”试点其他事宜按照《黑龙江省高职与本科应用型人才贯通培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执行。

好消息:广东地区未达到普高分数线的同学,可点击下方按钮咨询客服,就有机会报读高职高考班,获取职校报考全日制大专、本科名额!

在线咨询

上一篇:2022年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下一篇:2022年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