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录取规则

  • 发布时间:2022-02-24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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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长江大学文理学院录取规则

以下是帮帮网整理的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中职摘自长江大学文理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所有高校招生工作均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进行。录取过程中,严格按照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生部门)指定的各批次录取分数线执行。根据考生志愿,以考生电子档案为依据进行综合考试,择优录取。根据考生志愿、要求和申请,按规定录取后,职业学院不予退档或改录。

第十三条报考专科的普通考生,必须参加文化课所有科目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组织的技能高考。

第十四条高校查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应符合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录取时,学院会以考生成绩为标准,认可符合优秀录取方案的各类加分项目。

第十五条学院对报考平行志愿的省(区、市)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和确定专业;录取非平行志愿省(区、市)考生时应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在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考生志愿必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志愿规则遵循生源地原则,执行所在省(区、市)的录取方案。

第十六条高校招生确定专业后,不设置专业级差,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如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在我院已投放艺术类专业计划的省份通过联考的考生,可报考我院相应的艺术类专业。艺术类录取方式为:文化成绩达到所属省份指定的录取资格线,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美术等专业。均按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含优秀记录加分)的40%和专业统考成绩的60%之和从高到低录取。总分相同时,先录取分数高的专业;播音与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与专业统考成绩之和排序,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总分相同时,文化分高的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学院不限制考生报考语言,但非英语专业新生只使用英语组织外语教学。

第十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录取,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往届毕业生与往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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