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录取规则

  • 发布时间:2022-02-24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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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录取规则

以下是帮帮网,职业整理的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摘自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入学后,将安排所有新生进行体检复检。复试不合格者,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第十三条英语相关专业只招收英语语言类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考试语言。学生入学后,通常会将英语作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四条我校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制定的相关专业(类)录取方案。对于根据国家方案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可享受加分照顾方案的考生,我校承认其加分。

第十五条普通专业录取规则:

1.对入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学院招生专业之间不存在年级差异。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尽可能满足考生的第一志愿专业。因招生计划限制达不到第一志愿专业要求的考生,由学校依次调剂到其他志愿专业。当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调剂,将被分配到未到期的专业;如果你不服从调整,你将被送回。

2.投档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相关科目高分者。相关科目成绩对比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对比语文、数学、文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对比数学、语文、理科、外语。外语专业,外语成绩高者优先。

3.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天津、山东、海南、湖北、湖南、福建、河北、广东等省(市),按照各省(市)公布的改革方案和相关措施开展招生工作。

4.天津、山东、海南、湖北、湖南、福建、河北、广东等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考生,须达到本校当年相关专业选考科目的要求。当竞价结果相同时,按各省(市)确定的相同排名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六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我校艺术类专业(美术学、美术教育学、音乐学、音乐教育学、视觉传达设计)文理兼收,各艺术类专业文化成绩评分办法主要依据考生所在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我校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而是采用本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证书)。

2.进入档案的考生,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双交叉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按照(专业成绩 60%文化成绩 40%) * 2综合计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录取结果公布和录取通知书邮寄:考生可通过生源省(市、区)公布的录取结果查询渠道和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录取查询。a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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