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城市学院录取规则
以下是帮帮网,技术,职业,整理的湖南城市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摘自湖南城市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学校查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超过102%。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原则上不予退档。
第十八条学校根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参照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对于入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高考分数高低和专业自愿原则录取,中等职业学校分数相同时按照入档原则录取。备案原则按照学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教育部门关于加分或减分的规定。
第二十条承认省级艺术统考(联考)成绩。竞价时,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指定的相应级别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竞价比例和竞价方式原则以生源所在省考试院规定为准。
录取原则是:录取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同分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专业成绩相同者,按高考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从高到低录取(高考改革省份按投档原则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高考文化成绩(含方案加分) 30%专业成绩 70%。
第二十一条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专业志愿录取,未填报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二十二条按专业类别招生,学生第一学年按统一的人才培养方案,第二学年进行专业培训。
第二十三条涉及高考改革的省(市、自治区),考生必须符合专业选择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第二十四条体育专业的填报方式和录取原则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有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报考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英语口语必须合格。与当年生源地招生文件规定不一致的,按生源地所在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报考我校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英语高考成绩必须在100分(150分)以上。
第二十七条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高考改革省份限于专业组调剂)录取;如果你不服从专业调整,你将被送回。
第二十八条除专业招生计划规定的专业外,学校不限制考生报考外语。学校外语课程原则上只开设英语教学。
第二十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三十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包括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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