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 发布时间:2022-02-24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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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以下是帮帮网技术,职业,整理的职业,长沙民政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摘自职业长沙民政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在湖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生办监督”的招生制度。

第十五条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关于加分或降分的规定,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分数(含全国高考加分)投档,中等职业学校优先录取报考我校的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六条对入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志愿明确”的原则,不存在专业级差,即优先考虑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第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文科(普通类首选历史)和文科(艺术类首选历史)计划从单词、数字、外语三个方面对比单科分数;理科(普通首选物理)和理科美术(美术首选物理)计划按数字、语言、外语比较单科成绩。当考生专业志愿全部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根据考生分数由高到低调剂到其他未能按志愿录取全额的专业;如果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者服从专业调剂,但所有专业计划都已全部录取,则按退费处理。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的考生予以退档。

第十七条学校2022年招生总计划为6000人(实际计划数以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为准)。各省招生专业、计划及相关招生要求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编制的《2022年招生计划手册》。单独招生省份包括湖南、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河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新疆、安徽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湖南、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8个省份。

第十八条专业要求:报考空乘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我校组织的空乘专业考试。具体要求和考试时间请参考我校招生信息网()。

第十九条录取结果的公布: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网站或我校招生信息网(),或拨打我校招生热线(0731-82763288)。

第二十条学校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勤、减、补制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大学生参加ca

第二十二条除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健康条件不符合相关专业录取要求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第二十三条入学后一个月内,学校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资格审查和复检。如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二十四条被录取的新生应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注册手续;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学校教务处学生处办理请假手续(0731-82804943)(请假最长不超过20天)。报到截止14天后,未报到和请假者,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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