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 发布时间:2022-02-24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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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录取规则

以下是帮帮网,职业整理的2022年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录取规则,摘自2022年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管”的录取制度。录取应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级招生办的相关方案规定,学院以高考成绩为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内,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的录取标准,按规定的批次时间录取。

第十八条根据学生情况,确定报考比例。一般报考比例应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10%以内,学校根据学生情况在此比例内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将根据考生意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专业录取要求:已在我院投档的考生,原则上按第一志愿专业录取,专业数已满时,可按考生顺序按其他志愿专业录取。

第二十一条所有考生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考生总成绩和单科成绩转入招生计划内有空缺名额的专业录取,否则退回档案。

第二十二条加分和照顾录取方案的认定程度:对省招办公布的当年《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的加分项目予以认定。符合国家和省级招生办公示并通过各类优秀录取条件的考生,同等条件下学校优先录取。

第六章入学体检标准

第二十三条被学校录取的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堂〔2010〕2号)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疾考生,如果能自理,达到所报专业要求,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正常录取。

第二十四条入学后,学校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新生进行健康状况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适宜在已录取专业学习的,将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并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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