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山大学录取规则

  • 发布时间:2022-02-24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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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山大学录取规则

以下是帮帮网中等职业学校整理的中山大学2022年招生简章,摘自2022年中山大学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在顺序志愿投档批次中,一般按照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数的120%进行调档;平行志愿填报的批次一般按照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的105%进行调剂。平行志愿批次中,已报考职业,中山大学的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服从专业调剂,不退档。

第十六条学校转档时,各省(区、市)招生部门根据教育部有关方案,对给予考生的方案性加分予以认可;同一考生有多项方案加分的,只取最高分,加分原则上不超过20分。高考所有加分项目和分值均不适用于高水平运动队不分省计划招生。

第十七条对已入档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投档分数)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存在专业志愿级差;报考分数相同,招生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实际高考分数高的考生。如仍相同,则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相同排名录取。没有相同排名规则的批次,按所在省(区、市)普通本科批次执行。学校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分数优先(分数清零)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绝大多数省(区、市)的学校实行本规则,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就要被退回去。护理大学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九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按要求向各省(区、市)公开征集,仍未完成的,调配到生源充足的省(区、市)安排录取。

第二十条招生专业不限考生外语;除了外语专业,其他专业英语都是第一外语。

第二十一条录取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1《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新生入学后体检不合格的,适用《中山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届民族班、新疆合作计划、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国家民委专项计划等。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十三条国家专项计划招生,按教育部和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强基计划、运动员保送、高水平运动队、艺术音乐表演专业、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等招生录取按教育部和中山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华侨、港澳台联合招生、澳门保送生、澳门“四校联考”、香港高中毕业证考试生招生、台湾省高中毕业生本科面试招生等招生工作按教育部和中山大学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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