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录取规则

  • 发布时间:2022-02-24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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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录取规则

以下是帮帮网,职业整理的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摘自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我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校责、招监”录取制度,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招生办的有关招生方案规定,以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由学院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我校按普通类和艺术类分别按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指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

第十八条报考广东省我校的考生,须在计入高考总成绩的三个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考科目对应的三个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科目中成绩合格。具体要求以当年广东省录取文件为准。

第十九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且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按其成绩、专业志愿和学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普通专业定级时,按照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定级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投档分数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先安排排名靠前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如果专业名额已满,则逐一查看学生后续专业志愿。在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学习过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艺术类专业以省级艺术统考成绩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在高考复线成绩和技术科目统考成绩的基础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学生所在省(区、市)投档的考生。否则按照以下计算公式,计算综合录取分数,从高分到低分选择最佳录取:

参赛总成绩=高考文化成绩*40%技术考试成绩*60%。

总分和专业志愿相同的,按文化前技术科目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文化课、专业课、专业志愿相同的,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较高者。

第二十二条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专业在没有单一专业群的省内,只录取专业志愿考生。

第二十三条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全部未被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按照考生档案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我校同一专业组内可提供的、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被退回。

第二十四条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二十五条相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方案,按各省(区、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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