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录取规则

  • 发布时间:2022-02-24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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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京中医药大学录取规则

以下是帮帮网技术,职业,整理的南京中医药大学2022年招生简章,摘自南京中医药大学2022年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学校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划定阅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进入档案的考生专业安排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考生,不设专业级差。分数相同时,江苏省考生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分、外语单科最高分、首选科目单科最高分、重选科目单科最高分由高到低排序。如果还是一样,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优先于前者;还是那句话,同样的,结合综合素质评价,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最后安排不能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江苏省外考生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与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最后安排不能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十七条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各类优秀生、特长生等照顾方案给予加分的考生,学校将予以认可。

第十八条学校是江苏省教育厅批准的具有综合评价录取权的机构之一。参加学校综合评价录取并取得选调生资格的考生,须按要求填报学校综合评价志愿,方可享受优秀录取方案。综合评价考生按《南京中医药大学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录取。

第十九条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针灸推拿本科专业(视障班)全日制招生计划的录取,按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规定和学校招生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中西部地区合作计划、对口援疆扶贫定向培养招生计划的录取,按照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学校招生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已公布的改革方案和相关措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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