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玉林师范学院录取规则

  • 发布时间:2022-02-24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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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玉林师范学院录取规则

以下是帮帮网,技术,职业,整理的玉林师范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摘自玉林师范学院2022年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组织下,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校招监”制度开展招生工作,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安排的批次进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招生方案和有关规定,实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以高考文化总成绩(同时录取艺术、体育类学生的主要技术科目总成绩)和专业相关科目成绩进行综合评价,公平竞争,公平录取。

第十三条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规定的比例投档。

第十四条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加分申请和降分申请的规定。

第十五条各专业男女生招生比例不限,民族身份不限。

第十六条一般考生按以下规则录取:

(1)为了尽可能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提高升学率,进入普通专业的考生一般采取“志愿优先”,即按照“先志愿,后分数”的规则安排专业,按照自己的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没有专业级差。

(2)同批次考生中,文史类考生按以下分数排列规则录取:总分(总分照顾分)-总分(高考各科成绩之和)-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不含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数学成绩。理工类考生按以下分数线排列规则录取:总分(总分照顾分)-总分(高考各科成绩之和)-数学科目成绩-外语科目成绩(不含复试成绩)-综合科目成绩-语文科目成绩。其中报考外语的考生按以下分数安排规则录取:文史:总分(总分照顾分)-总分(高考各科成绩之和)-外语成绩(不含复试成绩)-语文成绩-综合成绩-若干科成绩。理工科:总分(总分照顾分)-总分(高考各科成绩之和)-外语成绩(不含复试成绩)-数学成绩-综合成绩-语文成绩。

(3)对于志愿按顺序填报的专业,中职学校将优先考虑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网上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根据平行志愿投档专业,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原则上志愿投档该专业,志愿征集办法按省文件要求执行。

(4)江苏考生采用“先分数,后排名”的排序规则,内蒙古考生采用“在1: 1招生计划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浙江考生按照省招办公布的计划和有关办法执行

(3)其他省份按“志愿优先”录取,即“先志愿,后专业,再文化”的排序规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名次、文化总成绩、文化总成绩(不含加分)、语文、数学、综合、外语成绩。

(4)经有关部门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艺术类考生按以下规则录取

(1)我校承认生源省相应艺术联考(统考)成绩,考生文化统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必须达到生源省指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系统成绩。执行该类专业在生源所在省的备案规则,按照“志愿优先”录取所有艺术类专业,即“先志愿,后专业成绩,再文化成绩”的排序规则:按专业技术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技术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名次、文化总成绩、语文、数学、综合成绩、外语成绩。参照志愿,全面考核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本项如与生源地所在省招生方案冲突,以省文件为准。

(二)湖南艺术类考生,分数线实行湖南省统一划平。

行志愿文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控制分数线,采用湖南省统一的投档排序规则投档,投档完成后按照上述“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原则”录取。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相关文件执行。毕业后按协议定向就业。具体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定向县(市、区)、培养计划协议书签订、新生入学等内容将在我校的招生网上另行发布。


第二十条 我校民族预科生分为免费少数民族预科和普通 少数民族预科两类,只面向广西招生。


(一)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生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A批录 取,面向广西 60 个“老、少、边、山、穷”县(市)招生,招 收农业户口的少数民族应届高中毕业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 据生源情况及民族分布情况划定,但不低于相同批次本科录取控 制分数线 80 分。预科阶段免交学费,集中在广西民族大学预科 教育学院学习一年,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第二年按预科期间考核 的综合成绩排名情况,选择相应专业后直升我校本科专业学习。


(二)普通民族预科生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B批录取, 面向广西招收少数民族高考考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生源情况及民族分布情况划定,但不低于相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80 分。预科阶段集中在广西民族大学预科教育学院学习一年,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第二年按预科期间考核的综合成绩排名情况,成绩合格者选择相应专业后直升我校本科专业学习。


第二十一条  我校精准脱贫专项、应用型本科专项的录取, 按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文件,参照本章程相关条款执行。


第二十二条 在考生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则其服从志愿 按如下规则处理:


(一)优先安排填有“服从部分调剂”志愿的考生,按投档成绩或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及“服从部分调剂”的专业志愿顺序调剂到尚有缺额的所服从的专业。如果所服从的专业均已录满,作退档处理。


(二)其次安排填有“服从所有调剂”志愿的考生,按投档成绩或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尚有缺额的专业。如果所有专业均已录满,作退档处理。


(三)其三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作退档处理。因录取时间紧迫,对符合调剂录取和退档的考生,学校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第二十三条  报考英语专业(师范类)、商务英语专业的考 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口语测试,且口试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文化分同等条件下,口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录取。日语专业仅录取参加日语或英语语种考试的考生。对非外语专业的考生不限制语种,但入学后,学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教学的语种,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二十四条 健康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 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一)填报舞蹈学专业和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其身高将作为录取的参考条件,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 170cm,女生身高不低 于 160cm。


(二)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 饰设计等专业的学习需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不招收色盲色弱考 生。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材料化学、制药工程、生物科学、农学、园艺、园林、食品科学与工程、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学前教育、体育类等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查询方式:一是通过生源所在省招生 部门提供的查询方式查询;二是登陆“玉林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服务网”查询;三是通过“玉师招就”官方微信公众号查询。录取结果以我校寄送的纸质《录取通知书》为准。


第二十六条 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按所录取的专业报到入 学,学校不进行专业调整和退档。如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入学一学期后按《玉林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暂行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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