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首都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 发布时间:2022-02-25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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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首都师范大学录取规则

以下是邦邦整理的首都师范大学2022年录取规则,摘自首都师范大学2022年招生简章,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

1.我校根据各招生省份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剂比例。按批次依次志愿投档,移档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志愿提交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在录取时,我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招生省份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2.报考各省高考改革的考生必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选修科目的要求。我校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以招生省份省级招生部门审核公布的招生计划内容为准。

3.录取时,进入高考的考生以实际考试成绩和专业志愿为录取依据,采取分数优先的方式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等级。在实际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方案加分考生优先考虑;同等方案加分下,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对比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4.调剂录取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一切专业调剂的考生。转专业原则:学校将考生成绩由高到低转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招生名额已满。考生专业志愿均为非师范专业,且只在非师范专业范围内调剂;以师范专业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将在师范和非师范专业范围内调剂。

5.录取时与往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6.对于享受教育部和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方案性加分的考生,我校在考生中认可最高加分,但原则上最高不超过20分。经过招投标,我校将根据考生实际考试成绩录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不用于不安排分省、专科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7.在京招生的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农村专项计划、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按北京市有关方案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其中,“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按考生高考报名地区投放招生计划,只招收已报名参加2022年北京市高考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不包括因升学将户口迁入北京市集体户口的考生);同时,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只接受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8.在内蒙古自治区,我校普通班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9.美院各专业按以下规则录取:

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方案性加分)达到各招生省份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

(1)北京考生须参加北京市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225分;京外考生需参加招生省份组织的美术统考,成绩不低于统考满分的80%(统考满分 80%计算结果含小数的,四舍五入取整数)。

(2)考生外语成绩不低于

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方案性加分)达到北京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

(1)报考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舞蹈(师范类)、舞蹈(师范类、北京上市)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2022年校考,专业成绩合格。录音艺术专业在京招生不组织校考,承认在京招生的其他公办本科院校录音艺术专业合格分数线。

(二)音乐学(师范类)专业录取排序规则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满分 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方案加分)50%。分数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3)音乐表演专业录取排序规则为:根据各大学校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

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方案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4)舞蹈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京籍单列)专业录取排序规则为:按照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方案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5)录音艺术专业录取排序规则为:按高考文化成绩(不含方案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方案性加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方案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6)填报我校多个艺术类专业志愿的,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进行录取。


11.音乐学院各专业在北京以外招生省份按如下规则录取:


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方案性加分)达到各招生省份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


(1)考生必须按照有关要求参加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省级统考(联考),且成绩不低于统考(联考)本科合格标准。招生省份对不同录取批次或类别制定不同录取要求的,考生必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所在批次或类别对应的标准。


(2)我校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录音艺术专业在山东省招生时,在山东师范大学组织的联考本科合格基础上划定三个专业的合格生源,具体各专业的专业成绩计算方式及合格标准以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为准。


(3)在使用招生省份统一投档原则进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招生省份,各招生专业对已投档考生按招生省份统一计算的投档成绩规则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4)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招生省份(湖南省非平行组参照顺序志愿执行),各招生专业对已投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我校将依次比较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方案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5)音乐学(师范)专业要求考生专业考试成绩须包含钢琴和声乐两项,若考生所在招生省份的各个统考方案均无法同时包含钢琴和声乐两项,则要求成绩项必须包含钢琴或声乐其中之一。其中声乐要求为美声唱法或民族唱法,其他唱法一律不招收。


(6)音乐表演专业的招生器种为:二胡、琵琶、笛子、古筝、扬琴、古琴、三弦、阮、笙、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单簧管、长笛、巴松、圆号、西洋打击乐(小军鼓及马林巴)、手风琴。其他器乐种类一律不招收。


(7)舞蹈学(师范)专业的招生舞种为:民族民间舞、古典舞、芭蕾舞、现代舞。其他舞种一律不招收。


(8)除按器种、唱法或舞种分别列出计划人数或有特殊说明的情况外,录取时对考生的器种、唱法或舞种等类别不做区分。


(9)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10)填报我校多个艺术类专业志愿的,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方式进行录取。


12. 初等教育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方案性加分)达到北京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


(1)美术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考生美术统考成绩需达到210分,外语成绩不得低于60分。该专业在本科提前批艺术类B段投档录取,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按照相关投档原则对考生进行投档。学校招办进行审核录取。


(2)音乐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在专业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体检情况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校考成绩÷专业校考满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50%+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方案性加分)×50%。综合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方案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3)书法学(初等教育,师范)专业:在专业校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方案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及体检情况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方案性加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方案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语种要求:外语类各专业及小学教育(英语师范)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地理信息科学和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主要专业课采用英语授课;国际经济与贸易、心理学、生物科学类等专业(类),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


2.外语单科成绩要求:在京招生的“外培计划”专业,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120分。


3.体检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首都师范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体检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补充规定。


4.师范类体检要求: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应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如有不符,不能录取到师范类专业。


5.教师资格认定: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要求,我校招收的公费师范生参加免试认定改革:我校对公费师范生开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科目。根据自愿原则,公费师范生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6.师范生签约:根据《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细则》(京教人【2019】11号)文件要求,师范生入学前,须与学校和本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


7.师范生就业与升学:要按照《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细则》(京教人【2019】11号)和签订的《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北京市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细则》(京教人【2019】11号)规定:师范生毕业时在全市基础教育系统双向选择就业,毕业后须从事本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含教育行政及相关部门审核注册的中等及中等以下的学历教育机构)满五年以上。师范生违反教育协议的需要缴纳在校期间的专业奖学金和培养费用(含免缴的学费、取得的生活补助等),具体标准参照相关文件执行。录取到“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考生还应按照定向区教委以及北京市相关方案执行,入学前须与区教委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由定向区教委按照公开招聘相关工作程序安排就业,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京外师范生参照执行。


8.大类招生与培养:我校数学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文学院、管理学院、美术学院和初等教育学院部分专业实施宽口径大类招生和培养。数学科学学院非师范专业设置的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三个专业按数学类(含数理实验班)录取;生命科学学院非师范专业设置的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两个专业按生物科学类(含实验班)录取;文学院非师范专业设置的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秘书学三个专业按中国语言文学类录取;管理学院设置的劳动与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管理两个专业按公共管理类录取;美术学院设置的美术学(艺术市场)、绘画(油画)、绘画(国画)三个专业方向按美术学类录取;美术学院设置的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三个专业按设计学类录取;初等教育学院设置的小学教育(中文师范、数学师范、英语师范、科学师范、信息技术师范、德育师范)六个专业方向的部分招生计划按小学教育(敬修书院)(师范)专业方向大类录取。被以上专业类录取的学生于第一学年或者第二学年在本院大类招生所含专业内,按一定比例,根据学生意愿和在校学习成绩等因素相结合的方式双向选择专业方向。


9.学习校区:2021级新生除音乐学院之外,其它专业第一学年均在良乡校区就读;2-4年级根据学校安排在校本部、北一区、北二区、东一区、东二区和良乡校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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