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民办四川天一学院录取规则
以下是帮帮网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私立四川天一学院录取规则。中职学校摘自民办四川天一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院实行“阳光招生”,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录和监管”的录取制度进行远程网上招生。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每一位合格人选。
第九条招生对象为参加过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或当年教育部颁发的其他相关文件中规定应录取的学生。
第10条无需额外测试。
第十一条加分或减分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并由职业学院认可。
第十二条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对于进入档案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科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一是按语文成绩录取;语文成绩相同的,按外语成绩录取;外语成绩相同的,按数学成绩录取);理科考生总分相同时,按数学、外语、语文科目成绩排序(一是按数学成绩录取;数学成绩相同的,按外语成绩录取;外语成绩相同的,按语文成绩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全部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按退费处理。分数和志愿相同时,优先录取本专业相关科目高分者。
第十三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填报志愿,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情况下,入档考生的录取排序方式为:按照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直至计划满录(同时遵循各省艺术类招生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考生填报志愿,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情况下,对入档考生的录取排序方式:根据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统一排序录取,直至计划全部录满。
第十五条在招生过程中,学院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和学生情况调整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的调整,由高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往届学生与往届学生同等对待,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七条报考外语不限,入学后新生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十八条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公布。考生可登陆私立四川天一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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